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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编号: 402881a051ecae980151eccf98d0000e
信件标题: 需要帮助, 刘书记。
信件内容: 本人父亲,在广元杨家岩煤矿工作多年, 2014年检查出职业病,2级矽肺,被迫提前退休,退休到至今,并没有拿到杨家岩煤矿公司的一分钱,并且这么久的社保也未能帮助交, 退休后的赔偿金额也未能拿到,这并不是我父亲一个人这样,有多个人都这样,我们多次找寻,未能得到结果,情急之下,希望广元市有关部门,领导,能帮助,我也不知道刘书记能不能看见,也许你见过这种事太多,但我们真心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,解决此事。感谢。
办理情况
领导批示:
办理单位: 区信息中心 办理时间: 2016-08-01
回复内容:

 

来信同志:
       好!你的来信已收悉,针对你反映的问题,区委领导责成区人社局核实处理,现将情况回复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(一)广元杨家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杨家岩煤矿),始建于1941年,前身为原广旺矿务局广元煤矿(属国家统配煤矿),2001年通过改制成立了广元杨家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。该公司原有员工1200余人(其中70%系原广元煤矿职工和子弟工),所负担的家属3000余人,员工的平均年龄在45岁左右,均依附煤矿生产维持生计。根据市政府《关于进一步明确广元市大昌沟煤矿等7家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》(广府函〔2015〕44号)和《研究进一步明确大昌沟等7家煤矿管理工作会议纪要》(广府阅〔2015〕35号)精神,从2015年5月1日起,杨家岩煤矿划归我区管理,划转在职职工771人。该企业职工的五大保险均没有移交我区。截止2016年6月,该公司累计欠交社会保险费用3500余万元(且欠费以每月约150万元递增),其中养老保险1820余万元,工伤保险670余万元,医疗保险800余万元,失业保险180余万元,生育保险25余万元。企业职工工资发至2015年5月。
目前,杨家岩煤矿共有职业病患者74人,已有45人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(支付金额150余万元),其余29人因未缴清工伤保险费而未能享受相关工伤待遇。
(二)、廖利平(你本人)之父廖峻,身份证号510802196909070451,杨家岩煤矿职工,2010年至2013年先后3次被认定为工伤,先后4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,具体情况如下:1、2010年11月10日初次鉴定为柒级,部位为肺部(职业病),鉴定文书编号为广人社工鉴(2010)0853号;2、2013年3月13日鉴定为拾级,部位为左手指,鉴定文书编号为广人社工鉴(2013)0031号;3、2013年10月11日鉴定为玖级,部位为胸部及面部,鉴定文书编号为广人社工鉴(2013)0481号;4、2014年5月5日复查鉴定为肆级,部位为肺部(职业病),鉴定文书编号为广人社工鉴(2014)0218号。目前,由于杨家岩煤矿未缴清工伤保险费,其工伤人员的待遇已暂停。
二、政策依据
《研究原国有改制煤矿企业有关问题会议纪要》(广府阅〔2016〕5号)第六条关于“职工工伤保险问题”议定的解决办法是:按照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,企业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,工伤职工(职业病人员)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担。
三、办理情况
经与市人社局相关部门核实,廖峻分别于2010年、2012年、2013年因矽肺、左手指及面部等伤害进行了3次工伤申请且被认定为工伤,共4次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,其中2010年11月因矽肺被鉴定为七级伤残而享受了相关工伤待遇。杨家岩煤业于2013年1月起至今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,因此廖峻2013年以来相关工伤待遇依据广府阅〔2016〕5号规定,应由用人单位杨家岩煤矿负担。
四、建议
由市安监局就《研究原国有改制煤矿企业有关问题会议纪要》(广府阅〔2016〕5号)第一大项关于“由市安监局牵头,全面梳理清查原国有改制煤矿中矽肺病人员情况及就医情况,待清查统计完成后,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医疗补助”和第六大项“职工工伤保险问题”等所议定事项予以落实,以解决杨家岩煤矿的遗留问题。